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党委书记,姚奇富同志
是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完善“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生态状况分析评估,构建学校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二)持续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四个“以学”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集中性全党纪律教育。
(三)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落实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严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留痕管理,“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确保各类重大事项决策合规、合理。
(四)全面部署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析研判,落实每季度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督促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与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五)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口。抓好学校第三轮中层干部和全员聘任工作。重视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管理。
(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规范化工作的研究、指导。重视信访工作,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师生及社会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
(七)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抓好2023年省属高校提级(交叉)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扎实做好问题自查及问题整改。重视抓好校内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学校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管理。
(八)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按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党委副书记,校长郑能波同志
对学校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协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推动行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每年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安排部署一次,听取情况汇报至少二次,开展专题调研至少一次。
(二)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三)持续深化改革,健全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深入推进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强化对“三公”经费使用监管。
(四)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五)抓好学校第三轮中层干部和全员聘任工作。加强行政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重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权力使用,着力消除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隐患,坚决查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六)经常性与班子成员、联系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每年至少一次。
(七)加强“双高”建设、科研项目、合作办学、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等领域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范廉政风险;防范教学领域廉政风险,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考试、招生、转专业等工作的监管,推进“阳光招生”。
(八)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按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党委副书记,张朝阳同志
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定期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安排部署一次,听取情况汇报至少二次,开展专题调研至少一次。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二)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三)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协助校长研究、整治虚开增列、资金套取、违规发放以及“小金库”等问题,强化内控管理。
(四)协助抓好学校第三轮中层干部和全员聘任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扎实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审晋级、教师引进培训等工作的监管;加强统战工作组织领导,促进党外监督作用发挥。
(五)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工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作用发挥,强化工作经费的监管。
(六)加强对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
(七)强化日常监督,做好对分管人员的廉政教育,经常性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每年至少一次。
(八)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按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党委委员,副校长孔志华同志
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定期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安排部署一次,听取情况汇报至少二次,开展专题调研至少一次。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二)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三)规范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推选、评审、认定等工作规程,加强对学生活动组织、勤工助学岗位的监督管理。
(四)强化经营性资产、房产和设施设备等各类资产的规范管理,重视做好食堂、超市等外包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加强采购、基建管理,完善落实招投标制度,督促相关人员依规依纪开展工作。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压实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
(七)强化日常监督,做好对分管人员的廉政教育,经常性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每年至少一次。
(八)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按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方波同志
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研究部署对党纪党规党章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上级和学校党政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指导。
(二)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三)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四)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督和专项督查工作,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协助党委抓好2023年省属高校提级(交叉)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扎实做好问题自查及问题整改。协助抓好校内巡察及整改工作,推动学校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管理。
(六)严肃党内纪律,加强对党内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分析、指导。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规范化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
(七)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监督机制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八)强化日常监督,做好对分管人员的廉政教育,经常性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每年至少一次。
(九)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按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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