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站内搜素

办公室地址:
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行政楼904
邮箱:12388@zsthc.cn
举报电话:0580-3662512
     0580-3661642
0580-3661185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学校《食堂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2024-02-28 16:01 来源: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食堂领域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民生领域“食安食廉”专项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做好新征程上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食堂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把开展食堂领域专项监督工作作为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解决师生急难愁盼的具体行动,作为创建省级清廉示范校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承包经营、日常监管等长效机制,提升师生的获得感,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监督重点

1.职能部门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2.经营模式确定、承包租赁、招投标等决策事项,程序、主体、价格确定等是否规范。

3.是否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按要求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4.食堂的经营管理中,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资金用于解决其他类费用开支,变相公款吃喝等问题。

5.食堂菜品价格是否存在违规定价、涨价等侵害师生切身利益问题。

6.食堂的相关水电费收取,是否存在应收未收、长期欠款的问题。

7.是否存在“一包了之”“只包不管”问题,有无建立食堂监管机制,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信息公开等制度。

8.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9.学校人员是否与管理服务对象存在利益关联,存在接受吃请、收受财物、谋取私利等问题。

10.学校人员及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是否存在插手干预食堂经营,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11.合同订立及履行方面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等问题。

12.食堂方面相关的第三方平台收款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窃取、挪用预存欠款等问题。

13.是否存在虚构物资消耗、虚增经营成本骗取资金补贴问题,是否存在既享受补贴政策又以次充好等方式骗取政策性补贴资金等问题。

三、监督方式

结合全市民生领域“食安食廉”专项监督工作,专项监督工作从2024年2月开始至2024年12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4年2月—3月)

主管职能部门对照监督重点,围绕承包经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等各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查,发现问题。3月31日前,将《食堂领域问题排查清单》报学校纪委办。

(二)整治阶段(2024年4月—10月

结合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学校纪委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发现食堂领域存在的问题,同时深挖问题背后存在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强化问题处置,学校纪委采取廉政约谈、制发纪检建议书等方式,督促主管职能部门落实问题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作出处理。

(三)巩固阶段(2024年11月—12月

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推动学校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保障食堂健康运行。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省纪委、市纪委部署开展高校食堂领域专项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学校食堂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做到位。

(二)强化协同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学校纪委与职能部门加强情况沟通对接,群策群力形成合力。校纪委要坚守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

(三)坚持实事求是。学校纪委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审慎处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对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市纪委联系监督检查室请示报告。要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方面的腐败案件,以有力惩治形成震慑,推动学校食堂规范管理。